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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Price轉售過期貨 倡消費不浪費

 2018-12-30 | 經濟日報 HKET

#Greenprice

不少人以為食物過期了便不能食用,也有供應商為免倉存過期食品,把食品棄置,造成浪費。有年輕人就決定「拯救」過期食品,開拓惜食市場,同時讓消費者對過期食物有新的看法。

「綠惜超級市場」(GreenPrice)回收快將或已過「最佳日期」的包裝食品,再以較低價出售。GreenPrice在2016年創立,初時只有約10款產品,現時已有過千款產品於門店或網店出售。短短兩年與GreenPrice合作過的供應商更多達300至400個,每月大約有50個供應商向他們提供貨物。

 GreenPrice創辦人兼採購經理陳凌旭期望,大眾可嘗試接受已過「最佳日期」的包裝食品。(黃建輝攝)

 

其聯合創辦人兼採購經理陳凌旭(Allison)表示,已有不少供應商明白GreenPrice的定位和角色,不會在產品臨近到期的日子才把產品送到其手上。

Allison直言,大眾不了解「此日期前食用」(use by)及「此日期前最佳」(best before)的分別。「香港法例列明,店舖出售過了『此日期前食用』的產品屬犯法,而過了『此日期前最佳』則仍可出售。」她另指,日期有「此日期前食用」和「此日期前最佳」兩種;前者代表食物過了該日期食用可能危害健康,而後者則僅指食物在該日期前能保持最佳質量,但過了該日期並非一定不能食用。

Allison表示,公司會聯絡供應商洽談回收價,購入已過期或即將過期但仍可食用的食物轉售。而回收價視乎產品的到期日、質素和數量,包括貨品必須過期不逾兩個月才能回收。她補充,轉售是為了讓產品有機會被消費者使用,故回收價未必足以令供應商回本,但現時仍有供應商會定期主動與公司聯絡。(節錄)

【原文:GreenPrice專攻過期貨 推廣惜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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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ealth.hket.com/article/2239313/

Date: 
Sunday, December 30, 2018
Media Name: 
Hong Kong Economic Times 香港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