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推動社企發展 助走出困局
行政長官梁振英於今日向立法會發表2015年《施政報告》後將舉行記者會,香港社會不同界別各有訴求,本版輯錄部分團體意見。
針對當前香港面對的貧富懸殊、青年發展及社會流動等社會問題,期望透過社會創新、社企發展及青年發展等讓香港社會走出當前困局,令市民福祉及社會發展獲得裨益,共同建設一個可持續發展的社會。
過去數年,香港的社企數目快速增長。為促進業界建立業務基準,提升社企營運能力,並增加社企對公眾的透明度,社企總會夥拍一間本地大學,於2014年成功研發了社企認證制度(SEE Mark),首批20間社企在2014年11月通過所有認證評核,獲得頒發證書。本會期望政府透過不同途徑,協助業界推動社企認證制度,並建議政府於新一個財政年度透過社會創新及創業發展基金(社創基金)為資源有限的社企提供資金,協助它們獲得社企認證,提升社企營運能力,並拓展其業務。
參考民政事務局委託香港中文大學創業研究中心完成的2014年「香港社會企業—透視香港社企實況」的研究結果,以及本會從社企認證方面獲得的資料,業界對於社企營運及能力發展等相關訓練有很大的需求。為此,本會建議政府增撥資源,用於提升社企營運者及社會企業家的領導才能、管理技巧及創新意念等能力建設,可透過現有的社會創新及創業發展基金撥款支持社企界這方面的培訓發展。
香港住宅及工商樓宇租金高昂,乃是一個不爭事實。為此,本會期望特區政府從社創基金撥款或直接提供場地,協助業界設立社會創新暨社企培育中心(SE Hub),讓社會企業,特別是青少年社企創業家,可以有一個可承擔租金的場地營運社企項目,從而孕育創新意念及孵化新社企。培育中心將為新成立的社企及有興趣人士,特別是年輕人,提供行政、品牌建立、項目研究、項目發展、市場推廣及提升營運能力等培訓及相關支援。
針對貧窮及殘疾人士就業問題,本會建議透過關愛基金推行一項試驗計劃,鼓勵更多社企為殘疾人士提供就業機會,同時讓受僱於社企的殘疾僱員亦可享有更合宜及更有尊嚴的生活。試驗計劃主要針對一批經由法定最低工資制度內的「殘疾僱員生產能力評估」後,其工資被評定低於本港最低工資水平的社企殘疾僱員或面對在職貧窮的社企僱員提供工資補貼,讓他們的工資不低過或相等於最低工資,從而鼓勵社企聘請能力稍遜及殘疾人士為其僱員。
為促進社會流動性、鼓勵創新意念及培養本地青年人的工作成就感,並讓他們積極參與本地事務及培養對香港的承擔,本會建議政府成立特別計劃以鼓勵有興趣人士,特別是青少年,發揮創意開辦各類社企,從而為市民及個人帶來正面的社會效益。基本而言,這些計劃應為參加者提供為期最少兩至三年的穩定工資資助,以確保社企計劃具備穩定性和持續性的發展條件。
參照韓國及美國等地的政府採購政策,本會期望特區政府制訂採購政策,訂明每年政府開支中的5%必須用於購買或使用社企服務及產品,為社企帶來直接及可持續的資金。事實上,作為社會的領導及典範,政府有責任主動及積極參與支持社企消費,這有助鼓勵社會大眾及企業公司仿效,促進社企持續發展。
現時本地有多項教育、社福及醫療等民生措施,政府經由服務方式資助有需要的市民獲得相關服務,例如:學前教育學劵計劃、長者家居環境改善計劃、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及醫療劵等等,本會建議政府擴大此類「錢跟人走」直接資助市民的措施,可幫助更多有需要人士,這亦有助更多社企拓展民生業務,達致雙贏的局面。
近期本會有不少機構會員反映,他們的社企缺乏資金,用以更換用舊了的傢俬及器材。為此,本會建議政府容許於2011年或以前經已參獲得「夥伴倡自強」計劃資助的社企,在有需要情況下,向該計劃申請撥款,用於更換舊傢俬或舊器材設備。(編按:社企總會於2009年成立,積極推動社會企業運動)
文:香港社會企業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