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創新意念改變社會 「賺到盡」生態礙融資
摘要:本地社企的發展軌迹可由就業融合社會企業(WISEs)說起,此模式亦塑造了普遍港人對社企的想像。早年為了解決弱勢或殘疾等被邊緣化人士遭勞動市場排斥的困局,不少本地社企屬於WISEs,如庇護工場,向他們提供培訓及就業機會。今天香港已愈來愈多本地社企從WISEs模式走出去,不再止於製造就業機會,會利用創新思維解決社會問題如歧視、基礎建設等。當社會問題日趨複雜,社企會否是其中一個可行的改善辦法?
「其實大家並非很意識到社企是什麼。」香港中文大學創業研究中心主任、工商管理學院副教授區玉輝認為,在自由主義浪潮下,不少地方視資源用得其所、釋放經濟潛力為金科玉津,同時造成資本家及勞動階層的財富差距,香港也不倖免,貧富懸殊愈演愈烈。即使經濟好轉,卻未能惠及基層人士,而結構性失業問題亦影響着本地社會。如何解決此深層次矛盾,讓基層及弱勢分享經濟成果?除了設下安全網、最低工資外,成立社企可向沒有競爭力的弱勢社群提供工作機會,讓他們藉工作改善生活、重拾尊嚴。
「弱勢社群找不到工作,所以社會需要製造崗位,想一些他們能夠做到的工作,如打電話、整花、陪月、顧客服務等,專門找一些無人注意、但卻很需要人力的市場,而最初所受惠的人必然是弱勢社群,這就是WISEs的開始。」區玉輝形容,在香港大家總會強調市場是萬能的,只要有人願意出錢、有需求,問題就可以得到解決,但現實中未必凡事有求必應,或是「西瓜靠大邊」,只傾向強大利益、約定俗成,令到本來要做的事不做,市場失效。
區玉輝提出,傳統企業多數追求賺錢,但創辦社企的意義並不僅限於創造財富,更可成為推動社會進步的齒輪:「你可以選擇賺錢,也可以選擇賺impact(影響),如果想做大,就要創新。」傳統的公司法規定企業須以股東的利益為最大依歸,否則便會與股東權益有所衝突,甚至引起訴訟,而社企的獨特性在於是針對社會問題創造影響。區玉輝說:「start-up又新規模又小,大家都做(相同的事),那你為什麼也要做?」
傳統社企以幫助弱勢社群為主,但近年來本地社企百花齊放,部份還會致力扶貧外的其他社會目的,如涉獵創新、促進社會共融,推動環保、公平貿易,以及文化承傳等,目標從「授魚不如授漁」的單純扶貧到推動社會創新,光譜愈拉愈寬。據社聯統計,截至2017年底,654間社會企業中,以「生活百貨」(17.7%)佔為多數,其次是「飲食」(15.2%)、「健康護理及醫療」(14.6%)及教育及培訓(13.1%),社企愈趨多元。
過往,不少創新意念都是瞄準富人市場,窮人往往被無視。有學者提出,「金字塔底層」(BOP)的概念,即按照財富和收入能力劃分經濟人口,金字塔頂端是為數不多的富人,底層被視為最窮困及缺乏消費能力的龐大人口,而現在金字塔底層也成為社企的目標市場。
如菲律賓慈善機構My Shelter 推動的「A Liter of Light」計劃就是在此背景下誕生。創辦人Illac Diaz於2011年成立社企「A Liter of Light」,以廢置的一公升膠樽、注入漂白水及清水製作太陽能燈泡,利用光折射原理達到零耗電照明效果,讓當地貧民窟數以萬戶無力負擔電費的基層,在晴天時可以為暗無天日的居所帶來光明,起初Illac授之以漁,在社區教授製作為維修方法,讓有興趣的鄰居參與其中,鄰居繼而將此發展成一盤小生意,惠及更多人。
又如窮人沒有資產抵押、傳統銀行又不相信其還款能力,因此不能向銀行借貸,有社企因而推出微型貸款,以合理利率,無需抵押或擔保,讓基層貸款有門。區玉輝認為,以往的制度沒有給予弱勢社群機會,而企業也無意為他們創新:「因為覺得無利可圖,企業家不會理會窮人,只希望做中產的奢侈品(生意),但其實是不會做合適窮人的產品,忽略了他們的巨大市場。」
主張自由經濟的芝加哥經濟學家佛利民(Milton Friedman)早在上世紀七十年代提出:「企業的唯一社會責任,就是為股東利益追求最大利潤化」,他認為企業賺取最多利潤並回饋股東,讓股東自由支配回報,便等同對社會作出貢獻,而且若每一所公司都有着相同想法,市場便能有效率地分配資源。事實顯然並非如此,在現實中,當企業賺錢至上,變相忽視甚至製造了許多社會問題,而數次全球經濟危機也令不少人開始反思上述廣為資本主義社會認同的想法。
經管大師麥可波特(Michael Porter)2011年在哈佛商業評論提出「創造共享價值」(creating shared value, CSV),即企業藉行善賺錢,本質是商界行為,但卻可藉利人以利己,他認為企業同時兼顧社福與營商目的,可創造社會價值和經濟價值,並創造正面的界外利益,彌補資本主義的缺陷,因此公司不應依然如故,只看重股東而忽視其他持分者利益。
為鼓勵社會創新,港府在2012年以五億元成立「社會創新及創業發展基金」(社創基金),向社會項目提供起動及擴展基金,以回應社會的需要,紓緩本港的貧窮和社會孤立問題。社創基金委聘協創機構推展研究、能力提升和創新計劃,支持不同種類和發展階段的創新項目及伙伴計劃,當中包括社會房屋共享計劃、食物援助協作平台等,支持公眾開辦社企及協助具成效的業務擴大規模,截至今年3月,已資助177個社會項目,16萬人受惠。
現時社創基金由扶貧委員會下的專責小組監督,區玉輝是小組成員之一。他說近年私人創投與日俱增,儘管當中也有一些社企創投基金,以投資、貸款等不同模式投資富有潛力及高社會效益的社企,但更多社企仍靠政府資助,反映尋求額外資金並不容易。
區玉輝曾就此在報章撰文:經歷種子階段的社企若日漸找到可行的商業模式,其產品或服務未必只會局限於少數階層,反而可面向更多潛力消費者,賺取更多收入幫助弱勢客戶,高回報伴隨高風險,如突出自己高回報的商業模式及技術,在正常市場賺取利潤,此舉與慈善投資、操作手法及投資目標不符,難以接納業務;而風險投資及商業投資則質疑社企可否帶來最多回報,對投資卻步,這使社企的定位兩面不討好。
「如社企有辦法維持營運,規模愈大,便可幫到更多的人。」他強調,社企期望在賺錢同時為社會帶來改變,惟要發展至相當規模,方能發揮一定作用。早有不少報告指出,現金流和融資是他們維持業務及增長的障礙,逾五成本港社企曾受政府資助,政府擔當社會創新、扶貧助弱推動者,提供起動資源無可厚非,但社企規模過少,日後融資必然困難重重,過去政府雖向社企提供種子基金及補助,但社企的營運架構及依賴政府提供資金的發展形態必需有所改變,才可吸引融資。
早年達九成社企由非牟利組織營運,如於去年結業的「黑暗中對話」、扶康會的庇護工場等等;營辦社企團體由2007年103個,增加至2017年301個,十年間增幅近兩倍,運作模式日漸出現轉變,隨着愈來愈多創業者有意創立社企,為了更易獲得融資,營辦社企團體不再以慈善範疇為主,現時獲《稅務條例》第88條豁免繳稅的團體有147間(48.8%),未有獲豁免繳稅的有154間(51.2%)。根據相關條例,機構所得利潤必須只作公共慈善用途兼大部分用於本地,才可豁免繳交利得稅。
區玉輝說:「傳統上只有兩種人:一種是賺錢,一種是捐錢,即是發財立品,這些大家深入民心,你不發財便不會立品的。你可以是一個慈善家,也可以是一個資本家,但不可以是社會企業家,因為香港人不相信你可以同時做。」投資者認為投資企業理應得到最多的利潤,而創效投資會減少回報,這個思想令不少企業家情願賺更多的錢,再將錢捐予有需要的人,此想法顯然與社企的營運模式格格不入,區玉輝不諱言,推出一線通平安鐘服務的長者安居協會是社企界的異數,投資者被營利束縛,渴求回報,社企看重改變社會,有待磨合的觀念成為社企面臨的普遍困境。「我們是崇尚市場、擁抱市場,總認為市場是萬能的,而且我賺到盡又不犯法。」他形容歸根究柢,香港社會仍然未走出二元對立的死胡同,「賺到盡」的意識形態仍根深蒂固,使社企難尋覓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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