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 are here

社會創新可更上一層樓嗎?

原來香港已經有11間獨角獸(估值逾10億美元而未上市的初創),由數碼港孵化出來的有5間,兩間AI科技獨角獸就由中文大學出嚟!市場更傳出計劃上市的消息,引證了科技創業在香港真的受到支持了。這幾間成功的新創企業,正如以往其他香港成功的企業,創辦人都不是本地出生,業務也不是本地而是國內或海外,因緣際會利用合適的土壤去整合資源來攫取機會。說了那麼多關於科技創業的狀況,其實是要用他們的成功去折射出社會創新及社會企業面對的困局。

雖然經過好幾年長足的進步,社會創新的生態圈成長,參與的人更多亦更多元化,但是比較起科技創業明顯地落後,甚至為後者威脅了。以往社會創新的領域,例如老年科技、教育、可持續發展等,現已變成科技創業的熱門項目,可以算是主流,不少新創企業積極參與,帶來很多新的科技及創新模式模式。各個支援創業的機構及相關企業,舉行各種支援活動,帶來的能量遠超相對細小的社會創新組織及機構。

事實上,看官們很早前都預料,當社會企業要達致的影響力已經並不是為弱勢社群創造就業,而且參與者並不局限於傳統的社會組織及社會工作者,所謂社會企業及其他創新企業的邊界會逐漸模糊,到現在已經差不多消失了。況且,由政府提供的創新資助,以致投資者願意投入的資金上看,科技企業得到的發展支援,規模化擴大與很多社會企業不能相比擬,投資新科技企業以百萬元計,社會企業資助仍停留在幾十萬元的種子基金上。試問未來會不會有做教育的新創企業寧願帶着社企的光環,而不去接受增大的資本支持甚至上市去開拓更大的市場,帶來更大的影響力?

英國文化協會聯同眾多本地參與社會企業的機構調查了香港社企的狀況,去年底公布了結果,報告亦在新年前發表了。自從筆者連同社會服務聯會等機構在2012年,首次全面研究香港社會企業狀況後,這算是一個比較進取的研究。社會動盪加上疫情關係,接受調查的機構並不算多,亦主要是網上回應為主,雖然如此,研究團隊了解頗深入而觀察亦算入微,結論及提議有一定參考價值。報告亦特別提到香港社企細小,無法擴張的問題,關於這個方面,他們其中一個觀點與筆者相同,政府及捐助機構的資本傾向於資助太多小型的新創社會企業或項目,成長中及較為成熟的項目缺乏擴張的資本,造成社會企業普遍細小的缺陷,資本沒有興趣投入,令投資人相信香港沒有投資機會繼而離開,甚或到外地尋求投資機會,造成惡性循環。背後原因可以是多方面的,但究竟是社會企業(市場)不能成長導致沒有資本的投入,抑或是沒有資本導致企業不能做大?這局面筆者以前多次論及,不贅。

當然,從成果上看,我們可能不需要理會實現影響力及社會創新的企業是所謂社會企業抑或是科技企業,反正現實一點說,能捉老鼠的就是好貓。遺憾的是,科技企業及背後主流的金融資本不一定會支持一些能解決社會問題的好方案;其運作有本身的邏輯,很可能會因為它的全球性關係繼續忽略本地的需要。再者,環顧世界,影響力投資方興未艾,青年人已至各界人士參與日益高漲,金融及投資界亦因為綠色及ESG投資興起而參與得愈來愈多,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過去幾年又祭起了創新的策略,在社會創新方面繼續小搞,出不了大影響力的項目或企業,誠為可惜。隨着科創投資的持續「侵入」及社會創新的創業者改名易幟,多年來本港積聚的社會創新力量可能會瓦解,不少因應本土問題誕生的好點子及社企亦可能會消失。

筆者在此危言聳聽一番,並不是說社會創新及社會,在香港沒有出路,只是要強調過去10多年各位有心人建立起來的社企創新環境真的改變了。我們應該重新檢視扶貧搞社創要去處理的根本問題,甚至改轅易轍。

如下表所示有三種觀點,開始的時候,各位可能看到社會創新及社企未有建立的原因是弱勢社群或社會創業家資源缺乏,因應這「補救」觀點,為他們提供資源解放他們的潛力成為了方案。

第二種看法是「改革」觀點,弱勢社群及社會創業家未有融入於現有市場機制及權力框架下,被排斥在外無法發揮潛能,解決方案要改變現有機制納入有志向的創業家,限制他們的枷鎖並增強對他們的支持,賦權他們作社會創新。我認為這兩個觀點,在以往多年已經在各種支援計劃下都已經有一定程度的發揮,值得高興。

不過,日新月異世事在變,過往的成功可以弔詭地變成限制未來發展的阻礙,第三種觀點就是要去「革新」,審視市場機制及權力分布,有那些地方窒礙了社會創新及進一步達致更大影響力;我認為科技創業在香港的成功可能揭示了社會創新要走的方向,不要圍爐取暖孤芳自賞,國際化、規模化、跨境營運需要擺上日程,過去參與建設的各方亦是時候自我反省,有沒有從建設者變成生態系統的阻礙者,改變框架及管治方式、規則是時候了。如何具體地做,另文作分解。

關鍵設想三觀點

1. 補救觀點角度
.貧窮是缺乏資源的結果
.提供獲取資源的途徑可以減貧
.當貧窮階層的創業精神得以釋放,市場會蓬勃發展
.扶貧造就各方共贏

2. 改革觀點角度
.貧窮是社會排斥的結果
.隨着創業促進融合,貧困得到解決
.權力在市場運作中扮演重要角色
.扶貧涉及經濟和社會的權衡

3. 革新觀點角度
.貧窮是腐敗和破碎制度的結果
.貧窮需要透過新的社會管治方式來解決
.市場的概念需要批判性評估
.扶貧應導致平等

*Sutter, Bruton, & Chen (2019). Entrepreneurship as a solution to extreme poverty: A review and future research directions. Journal of Business Venturing, 34: 197-214.

原文地址: 社會創新可更上一層樓嗎?

Date: 
Thursday, July 29, 2021
Media Name: 
Hong Kong Economic Journal 信報